太原吃低保可以养狗吗?
“吃低保”是个社会问题,也是一种歧视性描述。首先,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只有“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险”两大制度板块;其中,前者保障的是公民的基本生存权利,后者保障的是公民的劳动权利;二者相互衔接,共同确保所有社会成员都能够拥有基本的生活品质。
而所谓的“低保”就是社会救助制度中的关键环节——“最低生活保障”的简称,其本质是政府对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通过劳动获取收入来维持基本生活的人提供的一笔钱(钱不是很多),用来购买生活物资。这笔钱由财政出资,不需要申请人的个人资产作为担保或抵押。
所以从上述来看,“吃低保”的人肯定不可能有独立的房产,因为只要你有独立的房产,你就没有资格申领这笔资金。当然,你如果有能力购买豪华汽车,那你肯定也没资格“吃”低保了~ 那么反过来讲,如果某人符合“低保”的条件,即既没有独立房产又没有稳定收入来源,那他/她肯定是贫苦大众中的一员,而且大概率是没有工作能力、缺乏基本劳动技能的文盲或半文盲群体。
对于这一类人群来说,养一条小狗确实是一种较为奢侈的日常活动。毕竟他们本身就需要大量食物来果腹,而一条成年犬每天需要1.5斤以上的食物,一个月45斤,一年540斤,十斤粮食约等于一个人的月口粮。
这类人群一般居住条件差,卫生条件也不好,并不适合饲养宠物。况且他们自身文化素质偏低,也没有足够的耐心去养育一个生命。如果你认为这是一条生命应该享有被爱的权利,那么请问你爱它的方式是否应该更理性一些呢? 另外,“吃低保”这个表述也不太准确。
按照规定,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应当是持有本市户口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城镇居民。外地的贫困人员即使到本地投靠亲友,也不符合条件领取相应的救助金。但是,他们如果能提供在当地长期稳定的工作证明和收入证明,并且这些证明符合当地最低生活水平标准,则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获得在当地长期发展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