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喜欢养哪些宠物?
首先明确一点,中国民众对宠物的定义和西方完全不同。在中国人的概念里,除了人之外,其他的动物一律是“宠物”。所以中国人所谓的养宠物,其实是指养猫、养狗……等等。
至于养鱼、养乌龟、养蚂蚁等等,在外国人看来可能是很奇怪的事情,但在中国人眼里,这些也是养宠物——不过是中国式养的宠物而已。 中国古代也有宠物,但和现在意义差别太大 古代的宠,主要指的是对奴隶的称呼。例如《礼记·曲礼下》有言:“奴婢,妾妇之道也……”这里的“奴婢”其实就是指的宠物。至于动物方面,古人也是有宠的,但和现代意义的宠物关系也不大。在宋朝以前,人们把能吃的野生动物都叫做“肉蔻”(如羊肉串叫羊肉串蔻),只有把不能吃的野生小动物才叫做“兽”或“草兽”。
《尔雅·释畜》:“豕生三犬曰豭豕……一犬曰台。”这里把猪圈里的公猪和小猪叫做“豭豚”,把一窝的小狗全部叫做“台”。至于老鼠之类自然更不在话下,连“虫”字都没有一个。直到元朝以后,大家才开始把啮齿类小动物和人类一起称为“兽”。因此可以说,古书中的“兽”,和今天的野兽完全是两个概念——今天说的“兽”是yesterday的“兽”。
先秦时期,人们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已经开始萌芽,很多物种被列进法令禁止猎杀的行列,例如春秋时齐国就颁布禁令不允许杀“麋鹿”。到汉朝时,连射杀候鸟都成为违法,《汉书·文帝纪》记载,由于每年冬天都有官员违法射杀鸿雁,被皇帝下令罚为奴隶。
宋朝之后,人们的野生动物保护观念开始加强。元明清几个朝代,虽然法律禁止猎杀某些野兽,但实际上收效甚微。比如明朝末年,北京人口密集,为了供应京城的肉类需要,各地经常大规模屠杀野猪——“伐山斩兽”,导致河北东北部的野猪数量锐减。到了清朝中后期,由于草原游牧民族的加入,华北的野兔、山西的獾和内蒙古的黄羊遭到大规模捕杀,以致于这些地区草木不生,生态严重恶化。
中国近代以来,由于战乱频繁和工业化进程加快,人们对环境问题缺乏正确的认识,盲目开荒、植树造林、围湖造田,导致很多物种失去生存空间而灭绝。同时,野生动物贸易和食用野味在中华大地盛行,许多野生动物因为被捕食或者病灭绝了。
1935年到1945年间,由于连年战乱,西北的狼、狐狸等动物大量减少甚至绝迹;20世纪60年代后,由于人们普遍饲养家畜,草原上的鼠害剧增,蒙古高原的野驴、黄羊等因而遭到重创。80年代初期,甘肃沙蜥、青海沙鼠受到的威胁已经到了“几近濒于绝种”的程度。
现在的年轻人已经不知道,小时候家里养的猫和狗,其实是野外捉来的 改革开放之前,中国的城市和农村几乎不存在养殖的禽畜和宠物,所有的家畜都是户外放养(有的就连人自己也户外放养),所有家养动物要么来自野外捕捉,要么是人工驯化的野生宠物。
当然,现在城市里养的猫、狗,原来都是在野外抓来或者别人送的。